一、为保证教学、科研、技术服务的顺利进行,防止职业危害,保障教职员工、员工的人生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进入实验室的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
二、实验室主任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对新进职工、代培人员、实习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实验室工作制度的宣传及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明确安全规范和本人承担的责任。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操作新仪器设备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验室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防止各种操作失误引起的不必要损失。
四、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要按照相关的存储管理规定要求设立专库,分类存放,定期检查,防止变质、自燃和爆炸。对盛放高压气体的钢瓶要定期进行技术鉴定。
五、实验室的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按照,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严禁在实验室乱放电炉和其他电热器,消防器材的存放醒目易取,下班时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关闭水源、气源,关好门窗,钥匙专人保管,不得私配,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住宿。
六、实验室主任及安全员定期检查实验室周边环境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设备仪器盗窃、损坏的,根据责任大小给予当事人和学院领导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七、实验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有序,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坚持每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
实验室主任及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安全工作的一切行为,发生事故、盗窃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实验室主管部门,并保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