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单位的物资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和有效使用,实验室向校内外调配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实验室必须完善仪器设备的领用、借用制度,携带仪器设备到校外,必须经过学院和实验室主管部门批准。基层物资管理员每年要核对账、物、卡,确保账账、账物、账卡相符。
三、凡利用进行实验室计划外社会服务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按照有偿使用的办法统一结算,严禁坐收坐支。
四、职工调离或者离退休,必须将个人手中保管的物品向物资管理员交接清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实验室主管部门保管,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实验室要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六、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确需拆改时,需经实验室主管部门批准。仪器设备批准报废后,交资产处库房收回,收回时必须保持完整齐全,不得随意拆卸,如果需做维修配件,必须经实验室主管部门批准。